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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宓文论二则

2006-10-01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吴宓(1894~1978)是我国近代学者。其人一生醉心学术,中西兼容,博闻多识。

  文学创作九法

吴宓曾提出文学创作的九法,概括而言是:(一)宜虚心。对作品须“尽全部精力、多加磨勘,以求完美”。(二)宜勤习。即多多练笔。(三)宜遍习

各文体,然后专精一二。(四)从摹仿始,融化、汲收、创造。(五)勿求新奇,即强调朴质之手法。(六)勿破灭文字,即注意文通言顺,不割裂断章。(七)宜广知识,使文章言之有物。(八)宜背诵名篇,说“背诵能将其神味格调化为吾有。”(九)宜绝除谬说,勿为时俗之瞽说狂潮所中。

  《红楼梦》六大特质

吴宓对《红楼梦》情有独钟,曾读过多遍,据说能背。他总述《红楼梦》的六大特质:(一)宗旨宏大,写天理人性之根本、写凡人之身同感受。(二)范围广泛,认为但丁《神曲》写欧洲中世纪数百年的宗教、道德、风俗、学术、文艺,而此书近之。(三)结构谨严,以一大事为主干,关合其他情节,首尾相应。(四)事实繁多,但不见芜词,无漫作装点。(五)情景逼真,人物自见其身份。(六)描写事物生动逼真。

  (《新民晚报》9.25卢润祥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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