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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非现场执法沦为“懒汉制”

2006-10-12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黄金周第一天,重庆发生了一起特大交通事故,一辆满载乘客的公共汽车行驶至嘉陵江石门大桥弯道时,突然撞坏大桥护栏、坠落桥下地面,导致30人死亡、20人受伤。

这起恶性交通事故是近年来罕见的、带有警示性的惨祸。它有三个特殊性,一是车祸发生在大城市的城区,二是肇事车辆为公共汽车,三是这辆挂靠运营

的中巴车在违章方面是“累犯”――重庆交管部门记录显示,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它一共违章164次,且没有接受处罚。

目前,许多大中型城市的交管部门严重依赖非现场执法(即电子眼自动记录违规者)的手段,而相关制度却存在着软肋。和交警的现场执法相比,非现场执法的确更有效率,也更能实现惩戒的普遍性,但是,仅仅把违章现象记录在案,等到机动车年检的时候再做处罚,会导致新的问题。那就是司机很难从陈年老账中及时吸取教训,交通执法和行政处罚的教育意义被严重淡化,城市交通的文明程度很难随着非现场执法的普及而得到相应提升。更有甚者,由于许多地方都存在着“铲单子”的现象,有门路的司机根本就不在乎被摄像头拍过多少回,你拍你的,我闯我的,非现场执法几乎成了摆设。

非现场执法正日益成为城市交通管理的主要手段。但需要提醒的是,必须通过强化交管部门的行政责任,以补足非现场执法的软肋。必须建立起执法告知制度,让司机及时了解自己的守法状况;完善跟踪执法的机制,对违章问题严重的单位和车辆,必须及时予以告诫和惩处。不做到这些,非现场执法就可能沦为以罚代管的懒汉制度,就起不到其应有的作用。  (《北京青年报》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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