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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和谐社会的九大目标

2006-10-15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于2006年10月8日至11日在北京举行。全会提出,到2020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主要任务是:

1.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更加完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人民的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

2.城乡、区域发展差距扩大的趋势逐步扭转,合理有序

的收入分配格局基本形成,家庭财产普遍增加,人民过上更加富足的生活;

3.社会就业比较充分,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

4.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备,政府管理和服务水平有较大提高;

5.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明显提高,良好道德风尚、和谐人际关系进一步形成;

6.全社会创造活力显著增强,创新型国家基本建成;

7.社会管理体系更加完善,社会秩序良好;

8.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生态环境明显好转;

9.实现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的目标,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光明日报》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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