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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小摊贩各国寻良策

2006-11-02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路边摆摊,一方面是弱势群体――小摊主们的生计;另一方面是关系到城市形象的市容市貌和交通安全。如何平衡这两方面的利益,成了各国城市管理中的一个大难题。

韩国:小摊已经形成一种“道路文化”

在韩国,卖小吃的摊子叫“包装马车”

,很多还装有动力。不仅年轻的学生喜欢在“马车”里聚会,中老年人也会在上下班时顺便来到“马车”前吃上一口。在韩国,小摊一般是没有什么税收的,只要你申请加入“小摊业主协会”,获得批准后你就可以“出摊”了。

韩国政府对路边小摊的管理总体上采用区域管理的办法:第一类是“绝对禁止区域”,主要包括主干道、火车站、汽车站、广场的辅助干线道路等区域。第二类是“相对禁止区域”,指妨碍城市美观等危害程度较小的地区。第三类是“诱导区域”,包括城市中心外围的空地、河溪两侧道路、传统市场内的道路。

韩国摆摊设点的主管部门不是各级地方自治政府,而是文化观光部门。有的摊主直接把一辆大型客车改装成一个流动的超市和时装屋,其本身就是一道亮丽的城市风景。

韩国城市有两辆执法车对摊点进行管理。巡查人员态度非常温和,一般不没收违规摊主的东西,很少出现与摊主的暴力冲突。如果摊主违规是初次,要根据“非法占用道路获取利益行为”罚款4.5万韩元(1元人民币约合120韩元)。

韩国政府充分认识到小摊主属于弱势群体,允许他们成立自己的组织保护自身利益,摊主们成立了“全国摊店业主联合会”,拥有自己的网站等。韩国的媒体和大众对小摊并不反感,反而认为其便利了人们的生活。

法国:依法管理与服务是市政管理的核心

法国没有城管这个部门,城市管理由警察依照法律进行。只要商贩在规定的地点摆摊,又不影响交通,他们也就采取教育、劝阻,告诫“下不为例”,甚至睁只眼闭只眼。有时候,小贩见警察来了就将东西卷起来逃跑,警察一走,又将小摊摆出来,警察一般也不会去抓他们。

在法国警方看来,许多人的确是因生活所迫。对于城市来说,社会安全与稳定更重要,只要这些人数量不多,总体上不扰乱社会秩序、不影响交通也就放行了。

泰国:弱势群体生存权更重要

泰国各类路边小摊有2.5万个。上个月政变后,广场上停了十来辆坦克,市民们都去照相,小商贩也过去卖吃的喝的。

曼谷市指定的设摊街道有268条,合法登记的小摊有1万多个。一张合法的许可证,交100铢(约合20元人民币)费用就行了。

有人抱怨这些流动摊贩占道经营,人走路的空都没有了,当地报纸也讨论过。但政府的理念是:这些弱势群众的生存权,比市容重要,也比市民走路的便利更重要。不让他们摆摊,可能很多人就会被逼去偷去抢,影响整个社会安定。而且,这些小贩给市民带来的也有很多便利,比如,他们卖的蔬菜水果比超市里新鲜便宜,小吃方便实惠。他们的顾客不限于底层民众,有些老外也喜欢尝尝鲜。

对于没有得到许可的摊贩,管理人员处罚不会超过500铢,不没收小推车之类的工具。政府规劝小商贩:最好给行人留出一米宽的过道。(《环球时报》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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