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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捐赠也征税?

2006-11-16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今年初,美国友人Armand Barbé先生访华后,其女儿所在的休斯敦山姆小学开展募捐,美国小朋友共捐赠了17箱235公斤学习用品。中远航运公司帮忙免费运输。8月底,船到天津。这批文具如按正常途径申请免税,须向广州市、广东省政府逐级上报、审批,还须到广州海关办理免税手续。办理审批不知有多漫长,等着还有高额

仓储费。

权衡过后,负责运输的天津中广物流公司决定,按一般贸易方式交纳30%关税。产生的费用,就当捐资助学传递爱心。这批估价为1200美元的礼物,在缴纳关税及杂费近5000元后,才正式进入中国。

国家明文规定:扶贫、慈善性捐赠物资全部免征进口税,但仅限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和12个国家批准的公益慈善团体,而国内依法登记的民间慈善组织已超过15万个。去年,一位华人给广州捐赠逾千万元医疗器械,结果关税过百万元,经协调才解决;另一华人多次向广州几家图书馆捐赠珍贵医学书籍,每次也都是自己“埋单”关税。

英籍华人、著名文物收藏家赵泰来,十多年间将祖传的5万多件藏品捐给中国,关税一直是他捐赠中的“老大难”。赵泰来说,为让国宝“正大光明”回到祖国,他不得不拍卖海外祖屋、文物。“捐赠关税动辄几十上百万元,有时还真捐不起。” (《羊城晚报》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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