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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加班才能拿到?

2006-11-19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上海某塑料加工厂原先规定每个工人每天制作80只塑料瓶,就可拿到基本工资。后因产品供不应求等因素,厂方调高了劳动定额标准,每天的基本工作量增加到120只。如此一来,许多人每天都被迫工作11个小时。

外来务工人员王瑾所在的一家鞋业企业为了与同行竞争,不仅下调了计件单价,还将每天必须完成的工作量调

高了50%。提高工作量后,王瑾从一个技术不错的熟练工沦为“完不成任务”的职工。为了拿到计件工资,她不仅吃饭、上厕所都要争分夺秒,每天还要自觉加班两小时。

记者了解到,服装、鞋帽、玩具等一些劳动密集型行业大多实行计件工资制,而劳动定额标准偏高问题在这些企业特别是中小型非公企业往往比较突出。上海市总工会的一份调查显示,金山、松江约2/3的纺织品制造企业,青浦皮革、玩具、灯具等行业中的近80%的企业,都实行计件工资制,其中部分企业或为降低人工成本、或为接订单赶进度,在核定生产指标时脱离实际,使得许多职工必须超时加班,否则难以获得最基本的报酬。

上海市总工会法律部部长屠国明说,制定过高的劳动定额标准,让职工加班加点才能获得基本工资的行为,变相侵犯了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的合法权益。(《文汇报》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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