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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线的失守与家园的沦落

2006-11-19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前一段,网上流传一个帖子,叫做“国内十大著名荒唐禁令”。其中有“中小学教师严禁奸污猥亵女生。”这则条款出现在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和资阳区两个教育局郑重其事颁发的“教师准则”内。还有“严禁用公款打麻将”。这是2004年8月陕西省安康市建设局用红头文件做出的规定。还有,“海关官员不得庇护走私”。这是海

关总署五条禁令里规定的。还有在山东潍坊市审计局为整顿行风出台的“三条禁令”之中,就有“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规定。还有医院规定,严禁销售假药、严禁向患者索要红包等等。

像醉酒驾车、教师奸污学生、公款赌博、庇护走私、销售假药等,实际上都是涉及社会生活的底线了,本应是不言自明的。正因为如此,人们才会觉得连这些还要特意做出规定,就有点荒谬了,就如同一个单位规定它的员工不许杀人放火一样。

但如果我们回到现实中,就会发现这些规定并不荒谬,因为破坏这些底线的事情频频在我们的生活中发生。

这都说明什么问题?说明我们社会生活的底线在频频失守,说明我们这个社会生存的一些基础在面临威协。可以说,社会生活底线的频频失守,已经成为我们社会生活中一个值得密切关注的病症。这种底线的失守,关涉的绝不仅仅是我们的精神生活,实际上,我们经济社会生活中的许多病症,甚至是制度层面的病症,都或是直接或是间接地与底线失守有着关系。这样的危机更具有根本性。

底线频频被突破,不仅在于转型期特有的变迁力度,同时也在于一个民族精神的根是否牢固。而在改革过程中被奉为圭臬的机会主义价值观,无疑使社会生活的底线失去了最后的防守能力。这种机会主义、实用主义的原则,其突出特征就是不择手段。在这种价值观中,没有任何原则是神圣不可动摇的,能否得到眼前的利益就是最高标准,为了这种眼前的利益,即使破坏了原则和程序也在所不惜。

然而,对社会生活底线肆无忌惮的突破,到头来必然要受到惩罚。近些年来我们社会生活中一系列紊乱现象的发生,就是这种惩罚的开始。(《潮流反潮流?》孙立平著长江文艺出版社2006年7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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