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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底文物保护任重道远

2006-11-26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2005年6月,福建省平潭县“碗礁一号”古沉船遗址被发现后,“海底捞宝热”迅速掀起,并蔓延至南面的莆田市南日群岛海域。为了获得更大利润,非法打捞活动开始出现组织化、公司化趋势。典型的公司模式是:文物贩子资金+专业潜水员技术+本地渔民对海况的熟悉。

截至目前,福州市公安边防支队已查获非法打捞

、贩卖古沉船文物案件25起,收缴古瓷器2764件,抓获涉案人员145名。多位专家表示,部分渔民法律意识淡薄,认为海里的文物就像海里的鱼虾一样,谁捞到就是谁的。而《文物保护法》明确规定,我国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私自发掘,不得哄抢、私分、藏匿。保护海底文物是一个系统工程,国家应出台针对性措施。(《今晚报》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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