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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职业挨揍人”违法

2006-12-07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12月2日,昆明金星立交桥下出现一条招聘广告,某公司要招聘10名“职业挨揍人”,条件为非昆明户口,身材高大结实,薪酬5分钟200元人民币。

该公司负责人称:招聘职业挨揍人,主要是为工作压力、心理压力大或者心情不好的客户发泄。招聘后,他们会对员工进行心理和身体上的训练,让其抗击打能力更强。而需要

发泄的人只是用拳头打,一般不会出什么事。

云南律师李春光表示,应聘者日复一日地承受打击,肯定有损健康,该经营活动违背了法律对公民生命健康权利予以保护的规定。其次,一旦“职业挨揍人”被打伤或致死,致害人都将承担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以及民事赔偿责任。所以,对于这种行为应予明令禁止。(《北京晚报》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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