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的张先生前几天和朋友外出吃饭消费了200多元,当向店家索要发票时,饭店告诉他们,如果不要发票的话,可获赠凉菜一盘、纸巾一包或者香烟一盒,说着还把香烟拿出来让他们挑选。张先生算了一笔账,每少开100元面额发票,可少缴纳6元多的税费。而店家送给消费者的香烟、凉菜或者纸巾,价值都低于应缴税费金额。
遇到此类情况,消费者应坚决向餐馆索取发票,并向税务部门举报。 (《齐鲁晚报》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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