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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最好代高收入者申报

2007-03-11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截至3月5日,北京年收入12万元个人自行申报达到48588人,约占应申报人数的1/4。

北京市地税局局长王纪平表示,任职单位的财务部门应积极主动为其员工进行代理申报。该局个税处长刘安乐介绍,单位可以采取分项代理、分期申报的方法,只针对员工个人的工薪收入代为申报。对于员工其他性质的“秘密”收入,可

以由员工自己进行补充申报,既保证了个人收入信息的完整性,也保证了高收入个人的收入私密性。(《北京日报》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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