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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可以不同,语言暴力不妥

2007-03-11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校的10名博士发文联合抵制于丹,一时舆论哗然。

公允地说,于丹主讲《论语》和《庄子》时,的确犯了不少令人哑然失笑的错误,她宣扬的奶妈式的心灵鸡汤哲学,也引起了不少人不满。对于丹的错误,可以直言不讳地指正。遗憾的是,10博士采取的是挑衅的方式。

在《我们为什么要将

反对于丹之流进行到底》一文中我们看到,“于丹之流”、“荒悖无知”、“猥亵”、“最浅薄”、“别有用心”、“极度无知”等充满贬斥性的语言及“《百家讲坛》应立即让于丹下课,并向全国人民公开道歉”这样强制性的吁告,更有甚者,作者将于丹的书与社会上的性爱光碟相提并论,形成偏见和轻侮。从最基本的法治精神出发,谁也没有权利要求一个学者为自己的观点道歉,更没有权利贬斥、侮辱和唾骂别人。

10博士的文章中许多观点经不起推敲。比如,“想想看,像于丹这样一个古汉语知识连初中文化水平都达不到的‘影视学博士’,仅仅靠耍嘴皮子就可以获得社会荣誉,谁还会关心那些引导我们灵魂向上的力量?谁还愿意从事那些艰辛的然而却是真正有益于中华民族的科学文化研究呢?”这就让人纳闷了,讲学难道是耍嘴皮子?耍嘴皮子的获得了社会荣誉和没人从事艰辛的文化研究有因果关系吗?认为学者必须杜门不出、青灯黄卷,这是对做学问的一种误读和偏见;认为学者就得甘守清贫是对学者的一种苛责和束缚。

10博士的文章中称:中国文化所面临的最大祸患不是来自外来文化的侵蚀,而是来自于那些打着振兴传统文化旗号的无知者。笔者认为,十博士也不妨反求诸己。(《解放日报》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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