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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亲”事件的背后

2007-03-11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抢亲”事件的背后2006年12月17日上午,陕西省横山县白界乡林苑村,远远过来一支娶亲车队。车队刚走到村十字路口,突然“冒”出几辆奥拓车,把彩车团团围住,十几个年轻人手持大刀,砸烂车玻璃,别的不抢,唯独抢走了婚礼主角――新娘。

新娘马某回到家里

迎亲路上,新娘被抢

林苑村位于无定河左岸,是黄土高原和毛乌素沙漠的交界处,自然条件比较艰苦,但民风一向淳朴。所以,目击者老王不相信光天化日之下能出现这事――抢亲!

2006年12月17日上午8时许,老王起床后就觉得不对劲,平时很少有人往来的村十字路口突然多了几辆绿色奥拓车,停在十字的四个方向。“这些车咋都没有车牌?”老王当时想。

上午11时许,一支娶亲队伍从北边的土路上慢慢行来,唢呐手乘坐的头车已经走远,新娘子坐的彩车才过来,而跟在后面的迎亲队伍距离还很远。“当新娘子乘坐的彩车刚走到十字路口准备西拐时,早先停在这里的几辆绿色小车忽然发动,横着挡住婚车去路,车上下来了十几个后生,用砍刀和钢管砸烂彩车玻璃,把新娘一把拖出来塞进自己的车里,向南边的横山县响水镇开去。彩车里的一名女士想拦住他们,但被砍伤了手,并被划伤嘴唇。等后面的迎亲车跟上来时,抢亲的车已跑远了。”目睹了这一幕的老王说。

附近的多名村民说,整个抢亲过程约10分钟,有人看见抢新娘子的小车开到响水镇后向横山县城方向跑了。眼看着就要娶回家的新媳妇一眨眼就没了,娶亲队伍一下子傻眼了,过了好几分钟,才有人想起报警。

被抢走的新娘子马某22岁,毕业于榆林卫校,现在榆林某医院实习。她的娘家在白界乡林苑村东北方向的赵石窑村,虽然两村之间只有十余公里,但因地处沙漠边缘,交通极为不便,两村村民只能靠一条坑坑洼洼的土路往来。

当新娘子马某被抢走的消息传回家时,马某75岁的奶奶当场大哭:“咋就会有这事!娃去了哪里?”前来参加婚礼的亲戚也被这突然的变故惊呆。

女儿被抢走后十几分钟,马某父亲的手机骤然响起。听筒里传来女儿撕心裂肺的哭叫:“爸爸――爸爸!”但很快,电话就被掐断,女儿所用的手机也立即关机。女儿的哭声更加重了马家人的疑虑,一种不祥的预感笼罩在大家的心头。

马某是村民眼中的“好孩子”,人漂亮勤快,又孝敬父母奶奶,学习成绩也不错。

3年前,经人介绍,马某和白界乡草皮洼村的青年郑某订婚。“两人起初不认识,但见面后就开始自由谈了,相互之间都比较满意。”新娘马某的父亲说。

马家有4个孩子,马某是老二,下面还有两个弟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马某上学的学费由郑某家和马某家共同承担。两家人也因此来往颇多,感情甚笃。

12月11日,马某和郑某去横山县民政局办理了结婚手续,双方家里也挑选好吉日,准备给他们热热闹闹办婚事。郑某家邀请宾朋大摆宴席,准备了足够300名客人吃的饭菜。

17日上午,郑家请了6辆迎亲车,一大早去马某家迎亲,郑某的姐姐作为女宾代表前往。她说:“在回来的路上,我和新娘子及两个孩子坐在彩车上,在林苑村附近,那几个人硬往下拉新娘,我从后面拽住不让下车,其中一个人举起刀子就砍伤我的手。我又冲下车挡在抢亲车前,那人挥舞着刀子又来了,我躲了一下,刀尖就划伤了我的上嘴唇,车一下子就冲过去了。”

新媳妇被抢,姐姐又受伤,让新郎郑某的身心受到莫大创伤。按照当地的习俗,婚礼不能半途中止,于是,一场没有新娘的婚礼勉强继续进行。酒席照摆,仍然盛情款待客人,不同的是,婚礼取消了所有新娘参与的项目。郑某硬撑着把婚礼办完后,走进只有自己的洞房便病倒了。

是“他”抢走了新娘

“是谁抢走了新娘子?”成了当地村民两天来议论的焦点。新娘的父亲老马毫不犹豫地说:“抢亲的肯定是崔某!”

崔某是陕西省子洲县人,下肢因故瘫痪。老马说:“女儿在医院实习期间,崔某刚好住院,因为女儿老实,对病人又好,曾经有一段时间和崔某谈起了恋爱,但我们坚决不同意。后来做通了女儿的工作,她才回心转意,不再和崔某来往,就有了后来和郑某一起置办嫁妆、领取结婚证的事。”

在婚礼举行的前几天,男方郑某家附近的集市上忽然有人散发传单,上面写着“自己与马某一见钟情,两人相爱,同床共枕6个月”等内容。随后,这样的传单又张贴到草皮洼村以及附近几个村子。

马某的一个同事说,在马某结婚之前,崔某曾到医院找过马某,声称马某是自己的人,他不会让马某轻而易举地嫁给别人,“如果马某非要结婚,我要让她结得不愉快”。马某的一名亲属说,有人看见抢亲发生时,崔某坐在其中一辆车中,但并没有下车。

事发后,崔某随即消失,手机也关机了,警方多方寻找未果。

崔某在与榆林市交界的横山县苏庄则村购置了一套新房,并和父母居住于此。抢亲事发后,不断有民警或“不明身份的人”前来打听消息,这让崔家人很恼火。崔父说:“抢亲之事肯定是儿子崔某干的。但那么多新娘子,儿子为什么不去抢,却偏偏抢马某?”

崔母说,7年前,崔某因为车祸伤及腰椎,导致下肢瘫痪,“连上厕所都需要人帮忙,他驾驶的汽车是经过改装后,完全靠手控的那种”。就是因为崔某身体不好,2006年三四月份,他曾在榆林某医院住院近两个月,其间年轻的护士马某负责照顾崔某,随后两人逐渐产生感情,并开始谈恋爱。崔某出院后不久,马某就搬到崔某家居住。

评价两人的感情,崔某的一位邻居用“爱得很深”来表达。崔父说,崔某曾经到马某家去过,马家人还曾热情接待了他。

崔某的妹妹也说:“马某每天下班,哥哥都要接她回家!抢她是因为爱她到了深处!”但马某已经订婚的事情还是传到了崔家,崔父说:“我问过马某愿意跟谁结婚,她回答愿意和我儿子结婚。”

被救时,新娘不惊喜

横山县公安局刑警大队队长张志良透露,案发后,崔某先后驾车载马某到神木店塔、大柳塔等地的亲戚家躲藏,后租车转移到更为偏僻的冯庄村。民警一路追踪,12月21日,获得了崔某确切的藏身之处――冯庄村冯某家。

当晚11时许,专案组民警来到安塞县冯庄村。让民警感到诧异的是,被窝中的新娘和嫌疑人均表情平静,嫌疑人没有一丝惊恐,新娘子没有一丝被解救的惊喜。在警方提供的现场录像里,记者看到马某侧着头看了一会民警后,坐起来,慢慢从炕边拿起衣服,很仔细地一层一层穿起来,其表情和神态就像在自己闺房里一样。

新娘马某自己穿戴整齐后,看到身旁下肢瘫痪的崔某正吃力地挪动早无知觉的下肢,准备穿裤子。马某毫不犹豫,帮崔某穿上裤子,又非常细心地给崔某穿好袜子,然后回头面无表情地看着民警。当民警要其向外走时,她回过头看了看崔某,一句话没说走出窑洞。

榆林市公安局一名民警说,抢亲得手后,十余名参与抢亲的男子都作鸟兽散,是崔某独自一人带新娘马某逃亡的。“要知道,崔某是一个下肢瘫痪的残疾人,大小便不能自理,需要长期靠尿袋维持的人。而健康的青年女子马某,如果想离开这样一个人或报警太简单了,但马某没有离开。”

自从被找到后,新娘马某就一直配合警方调查,暂时和女民警生活在一起。谈到崔某,马某毫不犹豫地说:“我最喜欢的人就是崔某。”在她的眼里,崔某很诚实,很会关心人、理解人、同情人。说到自己和郑某的婚事,马某声音突然抬高:“我上学花了郑家的钱,我家里也收了郑家的彩礼,我父母和郑某的父母私交几十年,大人们都希望我和郑某结婚。是他们逼着我嫁给郑某,其实我一点都不喜欢他。”

马某说,她在结婚前一直想给崔某打电话,但手机被父母没收了。直到结婚前夜,在许多亲朋喝祝福酒的时候,她才拿到手机,并连夜给崔某打了电话。“我告诉他,明天我就要结婚了,你来把我抢回去。然后,我又告诉他结婚车队出行的时间、路线等。我知道他一定会来的,会把我抢走的。”她说。

崔某也是在马某结婚前的几天才知道马某要结婚,为了让郑家人放弃马某,他雇人在郑家周围散发传单,声称马某已经有了自己的孩子。“我根本不想听到她与任何一个人结婚的消息”,崔某说自己因为此消息两天两夜没有睡觉,“我爱她,爱得很深,所以我就不顾一切,我不允许她嫁给别人。”

“法院还没有判,我等结果。我要等崔某出来,一辈子跟他走!”马某强调,手头上的事情办完了,自己就会提出和郑某离婚。

“抢亲”遇到法律难题

新娘被找到,抢亲者被抓,被传得沸沸扬扬的抢亲事件似乎该画句号了,但事情还远远没有结束。新娘回家后,一改在公安局时所做的口供,说自己在结婚前夜虽然和崔某通过电话,但并未谈及抢亲之事,她也不知道崔某第二天要来抢她。如此突然变故,让警方始料不及,在经过补充侦查后认为,“暂时没有证据证明新娘回家后所说的话属实”。

抢亲事件到底是什么性质的犯罪,一度成了法律界讨论的热点。如果新娘事先不知崔某要抢她,崔某则涉嫌四种罪:首先,涉嫌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其次,涉嫌非法拘禁罪。第三,涉嫌故意伤害罪。第四,涉嫌毁坏公私财物罪。如果新娘和崔某合谋导演抢亲闹剧,针对郑某而言,也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在抢亲过程中,划伤他人构成故意伤害罪。

2007年1月27日,抢亲者崔某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被横山县人民检察院批捕,同时被批捕的还有他的5名同伙。至于“抢亲”犯了什么罪,目前仍无明确说法。  (《法律与生活》2007年3月上半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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