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在全国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上表示,目前法律包括物权法都没有对是否允许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宅基地或者房屋作出明确规定,因此法院裁判就得适用国家政策。根据国家政策,人民法院不应支持城镇居民要求在农村购买宅基地或者房屋的诉讼请求。
日前,各地出现了城镇居民与农村
民法通则第6条规定,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国家政策有规定的,适用国家政策进行裁判,而不能根据法官个人的理解进行自由裁量。”黄松有说。(《法制日报》4.10王斗斗文)
[值班总编推荐] 火车票改签要收手续费,何以引发争议
[值班总编推荐] 光明日报:管好商标注册秩序“红 ...
[值班总编推荐] 管好商标注册秩序... 老字号发展需 ...
【四海文心】三评“过度娱乐化”
【详细】
“群岛哲学”视角下的个体意识与生活哲学
让盲评制度科学运转起来
全面推动数字乡村建设高质量发展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