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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聘与兼职存在法律空白

2007-04-15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在4月10日举行的《非全日制用工法律问题研讨会》上,著名劳动法专家黎建飞表示,根据《劳动法》规定,16岁以下和国家规定离退休年龄以上的人,就不再有劳动力资格。我国现有1000万离退休人员,从他们离退那天起,法律就视他们为丧失劳动能力,开始向他们支付养老保险,“这些人一方面生活有保障、拿着国家的养老保

险,一方面返聘后又占据劳动岗位,这对其他劳动者来说是不公平的。”此外,还有大量兼职大学生,《劳动法》对他们的劳动报酬、时间、雇主的责任义务等规定不健全,一旦出现意外会投诉无门。“这种情况下,很多单位愿用兼职大学生取代全日制的员工。他们也一定程度上冲击了劳动力市场。”(《北京晚报》4.11蒋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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