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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狐免费转载小说赔偿4万元

2007-05-03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2005年下半年,李某开始撰写小说《上海相亲情人》。自2006年3月起,李某以“歌唱生命”和“段剑”为笔名,陆续在新浪网、猫扑网上发表这部小说。截至同年6月底,小说写到第100章。7月,李某就作品的著作权向上海市版权局递交申请登记,并获得登记证书。

此后,李某在搜狐网原创频道的“都市情感”栏目中发

现,有一个作者名为“段剑”的《上海相亲情人》链接,链接内容包括情节简介和小说的前72章。网页显示发布时间为2006年6月4日。截至当年7月11日,链接点击数为13256。而在搜狐网的“啃书一族”论坛中,也有该小说前32章的相关链接。

2006年7月,李某以著作权受到侵害为由,将搜狐网告上法庭,索赔10万元。

上海市二中院审理后认为,搜狐网在网站原创频道登载小说《上海相亲情人》。公众通过登录搜狐网便可随意浏览或下载该小说。在此过程中,这部由李某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已被网络所传播,而李某对此并未表示许可,搜狐网也未支付报酬,其行为构成侵权,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4月26日,法院判决北京搜狐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赔偿李某4万元。(《新民晚报》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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