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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重罚拼车上班引争议

2007-06-24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这些天,家住广州市南郊番禺广地花园的毛先生因拼车上下班一事而心烦。

原来,广州近期开展了一场整治客运市场的专项行动,其中私家车搭客赚钱行为成为严打重罚对象,半个月已查处此类案件49宗。

广州市交管部门强调,司机、拉客仔直接收取乘客、货主车费;顺路送人并收取油费或过桥过路费;以其他

方式(如计入货物、服务价格的)间接结算车费,都将被视为营运行为。

按照广州市交管部门的规定,如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有偿进行搭客运货,即构成非法营运,对当事司机处以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拼车上下班可能构成非法营运”,此消息一经传开,许多市民表示,政府严厉打击私家车搭客赚钱的行为的同时,应该对车主拼车区别对待。

广州市交管部门有关负责人指出,执法部门打击非法营运的重点并非私家车业主的拼车行为。

广东律师钟琦指出,如果搭乘顺风车的费用是为了车主收回成本和车辆损耗,即便略高一点,都属于合理的劳务支付,简单定为非法营运进行处罚,法律依据不足。(《新京报》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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