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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红方知基金未买上基民怒告银行

2007-08-05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1月9日,71岁的王大妈欲在中国银行北京清华园支行购买基金,工作人员建议她购买另一只并称此基金在长期搁置时可减少手续费,王大妈心动,决定买推荐的这只基金。

6月18日,王大妈到银行取分红,却被告知这只基金没有买上。此后,王大妈多次与清华园支行联系要求赔偿,支行行长并未做正面回答,只表示同情,

并要求王大妈再购买一只基金由清华园支行付手续费。

王大妈认为,造成基金购买失败的责任在清华园支行,且自己在开户单上留有电话,在此情况下,银行却未与其联系。此外,银行在口头和书面上均未要求客户在购买基金后再行确认,因此才造成其经济损失。

老人一怒之下,将托管银行中国银行清华园支行告到了北京海淀法院,要求银行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1.5万元和精神损失费0.5万元。(《北京晚报》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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