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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灯者”的精神之光

2007-08-05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北京“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题展”一角,孤灯伴随精绣大师赵红育的画面给人特别的感染。这是一个富有象征意味的镜头:数十年来,她为民族精绣艺术苦苦“提灯”,在微光烛照的小径上踽踽独行……

这何尝不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者共同的人生造像?为了抢救行将流失海外的皮影,汪天喜、韩芝粉夫妇以肘子加墨

汁拓下民族珍宝的影迹;为了让木版年画不至绝亡,张殿英毅然辞去荣耀职位,并不惜以高昂成本固守艺术真传……

当“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这一名词开始走入千家万户时,我们有必要端视其真正涵义。一方面,他们是中国民间文化的“活化石”,是民族文化的传承者和创造者;另一方面,他们始终坚守民族民间文化的最后阵地,在极小的生存空间艰难地延续民族民间文化的绚烂与辉煌,是坚忍执著、无私奉献的民族精神体现者。

前者殊为不易,焚膏继晷、兀兀穷年始得真传;后者更为严苛,在一个崇尚物质的年代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殉道,在一个浮躁、讲求实际的年代为抛离主流、备受冷落的文化遗存流年守岁,“清贫孤寂”、“惨淡经营”,成为大多数传承者生活的共同写照。

“只有好的东西,才能传到今天,断在我的手里,难对祖宗、后人交代。”单人皮影艺人范正安的感慨和忧虑道出了所有传承人无法割舍的一种情怀,一种无法放弃的使命,一种提灯传薪的自觉担当。

我们在感动于这些“提灯者”的精神光芒时,必须看到他们仍不乐观的生存现实:其眼前的辉煌无以掩盖孤独相守的处境;艺术欣赏和大众文化消费无法同步,他们无法摆脱生存困境;物质年代的功利追求与文化再造的漫长沉积难以相容,事业后继乏人……

传承者的处境即文化遗产的困境。我们礼赞“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更呼吁全社会及各级政府真正从民族未来发展的意义与高度,正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严峻现实,切实解决问题。民族文化不应只是民间艺术家手中的“孤灯”,每个中国公民都应该是民族文化的“提灯者”、传承人!(《团结报》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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