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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不报安全事故”者被批捕

2007-11-25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2006年12月中上旬,柴文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情况下,在北京门头沟某地非法开采煤炭。

12月25日上午10时许,窑内发生了塌冒事故,将民工景胜德、唐令胜埋在窑内,侥幸逃出的一民工立即将事故告知柴文。柴文一边打电话叫其他民工前来救援,一边和民工一起抢险。这时唐令胜已经死亡,景胜德仍在呼救,并让柴文

找救护队,但柴没有理睬。历经十余小时,直到深夜仍没救出两名被埋的民工。民工们在景胜德仍然生存情况下提出报警,但均被柴文阻拦。当柴文发现一民工偷着报案后,即上前殴打,说“不报警我该给钱给钱,报了警我得蹲监狱,我也没有办法”,然后逃之夭夭。

11月16日,北京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不报安全事故罪依法批准逮捕了柴文。  (《北京青年报》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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