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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分钟的“路”何以“走”半年

2007-12-27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前几天,陈先生接到中国民生银行北京西长安街支行的手机短信:“您在民生银行购买的理财产品已经提前终止。”他马上按联系电话打了过去,得到的回答是“因为提前达到了‘6.5%’的预期年收益,所以提前终止了”。让陈先生更加意想不到的是,当他到银行取款时,营业员告诉他,理财产品早在半年前就被提前终止了。因此

收益只有区区数百元,比“活期存款”高不了多少。

“半年前就被终止,为何半年后才接到通知?”陈先生说,从我家走到银行也就10分钟左右,为何“通知”竟要“走”上半年呢?

面对质疑,一位姓何的副行长解释说:银行曾给陈先生打过电话,但没打通。而按照合同条款,民生银行有权提前终止理财产品,且“没有义务,一定通知到客户”。不过,这位副行长也承认,此事民生银行方面确有责任,但具体怎么处理还得请示。

这是陈先生第一次买“理财产品”,一个重要的目的就是想了解什么是“理财产品”。这回总算长了见识:“首先,所谓‘年收益’很可能只是画饼充饥,比如随意‘提前终止’当然就不可能拿到‘年收益’。”“其次,见识了什么叫‘霸王条款’。回头看当初签订的那个合同,不难发现,不论出现怎样的情况,银行方面都会引经据典地说没责任。”(《新华每日电讯》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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