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1月17日,北京市康盛律师事务所31岁女律师薛辉,为了使涉嫌犯强奸罪的犯罪嫌疑人陈书成(已判决)逃避法律制裁,诱导被害幼女辛某书写了虚假材料,说事发时双方互不知晓对方年龄。并指使陈书成的继父陈九金伪造了辛某的身份证,向检查官提供案发时辛某的年龄已超过14周岁的伪证。
今年3月,陈九金和
检察机关认为,薛辉作为辩护人,伪造证据、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其行为已构成辩护人伪造证据罪。近日,薛辉已被检察院起诉到北京海淀法院。(《北京晨报》07.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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