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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面报道≠负面影响

2008-02-21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近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郑少三在与新闻界人士恳谈时认为,有人把批评报道称为“负面报道”,但所谓的“负面报道”不等于负面影响。善意的、适当的和负责任的“负面报道”,“对改进我们的工作很有好处,能及时提醒和帮助我们看到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并没有什么不好。”(见《人民日报》2月15日)

郑少

三说,“负面报道”绝不等于负面影响。长期以来一些人习惯于把新闻分为“正面报道”与“负面报道”,主要原因就在于,他们简单地、想当然地认为,凡是“报喜”“说我们的好”的报道,必然产生好的、正面的影响,所以是“正面报道”;凡是“报忧”、“说我们的不好”的报道,必然产生不好的、负面的影响,所以是“负面报道”。

媒体的报道是一回事,媒体的报道所产生的影响又是一回事;判断媒体报道所产生的影响,也绝不像某些人大笔一挥就认定“正面”、“负面”那样简单。将媒体的报道与其可能产生的影响混为一谈,炮制出一个“负面报道”的概念作为管理的法宝,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应该寿终正寝,退出历史舞台了。(《羊城晚报》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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