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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信阳“禁酒令”惹争议

2008-05-18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禁酒令”获百姓好评

河南信阳市发布文件规定,从2007年1月1日起,信阳市委、市政府对各级党政干部实行“五个禁止”,其中第二条是禁止公务人员工作日中午饮酒。文件同时规定了惩罚措施:明知故犯的,就地免职。

“禁酒令”下达后,信阳市成立3个督查组,随时去单位检

查。督察组还可调动“110”,对违反禁令的人员,可以“先斩后奏”,处理后再汇报,还可公开曝光。

实施“禁酒令”半年,百余名干部受到处分。信阳市委书记王铁透露,信阳市半年内节省的酒水费就高达4300万元,用这些钱可建四五十所小学。4300万元相当于一个小县城一年的财政收入。信阳的“禁酒令”开始辐射河南、轰动全国。

2007年5月,河南省商丘市也开始实行午间“禁酒令”。同年,河南省漯河市也颁布了包含“禁酒令”的相似规定。其后,河南南阳、许昌、驻马店等城市也相继发布“禁酒令”。一些市民反映说:以前下午到行政机关办事,很难找到人,有时就算找到人了,也是满嘴酒气的时候多,现在办事方便多了。

律师论证“禁酒令”违法

“禁酒令”实施后,不少白酒企业在信阳的日子不再好过,无论是省外的茅台、五粮液,还是省内的品牌酒都大受影响。有消息说,信阳当地酒厂的销量下降了1/3。

2007年底,一位白酒企业负责人提出:“禁止公务人员在工作日中午饮酒,明知故犯者就地免职,这是明显的违法行为。”

酒类企业之所以对“禁酒令”有如此强烈反应,主要是因为公务员是目前酒类消费的一个巨大群体,禁止公务员中午喝酒,对一些中高端品牌的酒冲击很大,不仅仅公务员不能宴请别人,而且一些人找公务员办事也不能喝酒。这样下来,对酒的销量有一定影响。

河南省酒业协会委托律师对“禁酒令”的合法性进行了论证。受委托的律师亢银忠认为:“禁酒令”违法,因为公务员中午喝酒,是私法的领域,只要不影响到工作,公共权力就不能干涉。

亢银忠律师认为,信阳市出台“禁酒令”要考虑相关利益人的利益,特别是酒类企业的意见,毕竟酒类企业也是当地经济发展的中流砥柱,是当地纳税大户,对当地的就业、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把手决心大

信阳市纪委一位负责人说,在河南其他县市,“禁酒令”执行得并不很严。“禁酒令”在信阳执行得好,除了有专门机构督察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一把手”决心大。

据了解,从2007年至今,信阳已查处了444名违反“五禁令”和“十不准”的公务员,其中处分164人。信阳市纪委一位人士说,禁止公务人员在工作日中午饮酒,是为保证下午的工作质量,并无任何不妥之处。以前有些干部上午10点多就开始约酒摊,上午11点就坐在酒桌上,喝到下午两点上班时间,然后满嘴酒气地走进办公室,给干部形象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

河南信阳市委书记王铁说,公务员不同于一般群众,对于公务员应该有特殊要求,国家的很多要求也是在8小时外的。“禁酒令”是对特定人群在特定时间提出的特殊要求,我们觉得无论站在哪个角度,这么做都是没有问题的。

法学专家:“禁酒令”符合法治精神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说,河南省酒业协会及其委托律师对“禁酒令”提出异议,这种做法值得肯定,证明了中国人法治观念的提升。“禁酒令”出台,导致酒类企业的潜在利益受损,由此引发争议是正常的。

但姜明安教授又说,就具体事件而言,“禁酒令”是符合法治精神的。根据《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的义务包括忠于职守、勤勉尽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等。很显然,如果公务人员在公务过程中(包括中午)饮酒,就可能因酒误事,公务员对其法定义务的履行就会大打折扣。

不少网友们说,以往酒类企业是公款吃喝的最大受益者之一,因为“禁酒令”的出现,伤及了一些人的利益,进而从法律条款中寻找救命稻草。中午喝酒下午还能上班吗?这和酒后驾车没什么区别。

业内人士建议:从企业的长足发展来看,白酒企业不能紧盯着“禁酒令”,更需要另辟渠道进行战略转移,寻找更广阔的市场。 (《法制与新闻》2008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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