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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美多国早已废止股票交易印花税

2008-09-28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是印花税的一种,起源于荷兰。

1624年,荷兰政府面临经济危机,统治者摩里斯打算增税扶危解困,但又怕招致民怨沸腾。有人想出高招:生活中人们常使用契约等单据,如果对此征税,税源广大。而且,人们有这样的心理,认为凭证单据上有政府盖的印,才是合法凭证。荷兰政府在试探了民意后,确

立了这项税收。由于缴税时是在凭证上用滚筒推出“印花”戳记以示完税,因此被称“印花税”。

此税一出,欧美各国竞相效法,印花税被欧美经济学家誉为税负轻微、税源畅旺、手续简便、成本低廉的“良税”。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是从普通印花税发展而来的,专门针对股票交易发生额征收的税。

印花税作为一种古老税种,但对其存在的合理性却一直争执不休。该税的支持者认为,对证券交易征印花税可减少投机资金,因为理论上每次交易都要被征税。这种税收成本足可让频繁炒卖的人望而却步。

然而,各国多年来的税收实践,逐步否定了这种看法。美国早在1966年时便停止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德国的该税种也在1991年寿终正寝,而日本则在1999年4月1日取消了包括印花税在内的所有流通票据转让税和交易税。包括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联合国社会发展研究会在内的主要国际组织,已形成一致观点:交易印花税没有控制金融市场波动的作用,且会阻碍金融市场健康发展。

中国1991年开始证券交易印花税。与其他国家相比,我国原有印花税税率较高。全国政协委员、中央财经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所长贺强撰文称,2007年征收的股票印花税几乎是前16年的总额,高印花税率提高了交易成本,增加了股民投资风险。2007年我国印花税收了2005亿元,而当年分红,转增股份仅为1800多亿,投资者分到的一点红利还不够交印花税,在这种情况下谁能重视投资呢?

(《青年参考》9.23 张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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