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私自涂改自己户口簿的,是否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2条第一项的规定,以变造国家机关证明文件进行处罚?
律师解答:
私自涂改自己户口簿的,可以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2条第一项的规定,以变造国家机关证明文件定性处罚。在处罚轻重上,可综合考虑其主观目的、行为情节等确定。如果是出于合法目的,如为上学、找工作等,则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人民公安报》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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