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通用名是国家药典委员会制定的药品法定名称,只能有一个,但商品名则可以由不同生产厂家决定。因此,一个通用名称的药品,可以有几个甚至几十个商品名称,不少患者连续吃了几种不同名的药后,才知道其实
目前我国临床上常用的药品不超过2000种,但相对应的商品名竟多达万余种。如抗生素:常用的抗菌药物左氧氟沙星,就有30多个商品名,如可乐必妥、左克、来立信、泉盈等。不同商品名的药品同时使用,可增加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如腹泻、心脏中毒等。
(《广州日报》10.11 黎蘅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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