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儿在服装厂每天工作超过11个小时,但是公司不支付加班费。她该向哪个部门反映该情况?
【律师解答】:
我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加班后用人单位不支付加班费,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另外,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加班每天不超过3小时,每月不超过36小时。您女儿工作的服装厂连续安排加班已严重违法,您女儿有权拒绝并要求该厂依法安排工作时间,该厂如仍不纠正,您女儿有权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上海法治报》11.25)
[值班总编推荐] 火车票改签要收手续费,何以引发争议
[值班总编推荐] 习近平对旅游工作作出重要指示
[值班总编推荐] 管好商标注册秩序... 老字号发展需 ...
【四海文心】三评“过度娱乐化”
【详细】
“群岛哲学”视角下的个体意识与生活哲学
让盲评制度科学运转起来
全面推动数字乡村建设高质量发展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