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出租车司机明知乘车人是卖淫女,仍接受了发廊老板的请托,将卖淫女送达指定地点,待其卖淫后又将其送回发廊,他只是按正常搭载乘客收费,没有另收费。请问,能否以介绍卖淫对出租车司机予以处罚?
【律师解答】:
出租车司机明知乘车人是卖淫女,仍接受发廊老板的请托,将卖淫女送到指定地点后又将其送回发廊,因此,该司机应同该发廊老板一起作为共同违法行为人,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7条规定,以介绍卖淫论处。
(《人民公安报》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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