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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文华的悲剧人生

2009-01-15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2008年最后一天,田文华将会在法庭上度过这漫长的一天。

作为三鹿集团原董事长、总经理兼党委书记,这位66岁的女企业家被河北省公安机关依据《刑法》和《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而刑事拘留,并在12月31日开庭审理。

《刑法》144条明确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

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最高可处死刑。”

法庭的审理是需要相当长时间,但是在互联网上,田文华早就已经被网友们认定是一个罄竹难书的罪人。

2008年9月,三鹿集团被曝光旗下婴儿奶粉导致全国多名婴儿出现肾结石,后被查出其中含有三聚氰胺。此后,事态演变超出所有人想象,“毒奶粉事件”的生产者并不只三鹿一家,伊利、蒙牛等知名品牌悉数上榜。根据卫生部12月1日通报,全国累计报告因食用三鹿牌奶粉和其他问题奶粉导致泌尿系统出现异常的患儿共29万余人。

作为三鹿集团的最高负责人,田文华当然要为此负责,但即将站在被告席上的她,却显得是如此的孤独。

接近过田文华的人都无法想象,她能够做出这样的事情。田素来给人低调、谦虚的印象。她从来没有对外界说过什么豪言壮语,对于传媒,她更采取了回避的态度。

1966年,田文华毕业于张家口农业专科学校兽医专业,不久就来到石家庄牛奶厂,做过兽医、会计、办公室主任。1987年承包石家庄乳业公司的田文华,成为总经理、党委书记。

此后,她还获得了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优秀女企业家等称号,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待遇。她还曾担任第九届、第十届全国政协委员。

最具讽刺意义的是:两年前,时任全国政协委员的田文华在全国两会上,还专门提出,“面对近年来屡屡出现的苏丹红、劣质奶粉等事件,食品安全的警钟一次次敲响,必须尽快制定、颁布、实施《食品安全法》,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在她的解决方案里,还包括“对正规食品加工企业,突出强调企业法人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2005年12月,三鹿集团与新西兰恒天然公司合资、企业进行股改时,田文华和所有高管的持股占总股比不到4%,她自己还不到1%,其余大部分股份都由三鹿几近全部的员工集体持有。

2002年开始,伴随着伊利、蒙牛席卷全国的攻势,三鹿开始越来越感觉到竞争的压力。下游的厂商已经无法满足消费者的需求,上游的奶源被伊利、蒙牛逐步蚕食。

早在1986年,田文华就提出牛奶工业发展的方向――奶牛下乡,牛奶进城。

三鹿把第一车间设在了广大农村,在乡镇里设置奶牛养殖场,农民们可以直接把自家的牛奶交到奶站,再集中出售给三鹿。在市场没有充分开发之前,这种田园牧歌式的生产模式还能够满足企业发展要求。

慢慢地,这样的模式已经跟不上三鹿的脚步,为了扩大奶源,与其他牛奶商竞争,三鹿在奶制品收购的质量要求上没能坚持严格标准。

2008年年初,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一代婴幼儿配方奶粉研究及其配套技术的创新与集成项目”一举夺得200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打破了中国乳业界20年来空缺国家科技大奖的局面。

坑害了全国几十万“结石宝宝”的三鹿如何获得这一大奖?如此超标的奶粉怎么样通过质检部门的检测?没人知道。田文华一个人扛下了所有的责任,甚至显得有些无助。

田文华站在了审判席上,年近七旬的她极有可能要在监狱中度过自己的晚年。

(《南方人物周刊》2009年第1期 张欢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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