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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民主造福中国

2009-03-15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我的《民主是个好东西》出版后,引发了国内知识界对民主问题的大讨论。两年来,我又陆续就中国的民主法治等问题谈了一些看法,力图对大家关心而又容易误解的民主政治问题表明自己的观点。在这里,我愿意重申以下几点。

民主与法治。从根本上说,民主与法治是一个硬币的两面,互为条件,不可分

离,它们共同构成现代政治文明的基础。宪法和法律对人民民主权利的保障,是民主政治的基本前提。若没有法治,公民的民主权利就有可能随时被剥夺,公民的政治参与就有可能破坏社会的稳定,民主进程就有可能导致秩序的失控。而法治的实质意义,是宪法和法律成为公共生活的最高权威,任何个人和组织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这样的一种法治,只有在民主政治条件下才能真正实行,因此,法治的真谛在于民主。说有民主就无法治,要法治就不能要民主,这是危言耸听。

民主与集中。任何一种国家制度都需要权威,需要集中。民主政治同样需要权威和集中。把民主与集中对立起来,以为讲民主就是否定集中,或者要集中就没有民主,都是极大的误解。

民主与民生。改善民生与发展民主是一种相辅相成、互为促进的关系。不能认为重视民主就势必忽视民生,或相反,强调民生就势必轻视民主。对于单个的公民来说,经济权益与政治权益都是其正常生活所必需的。对于整个国家来说,民主和民生是中华振兴的两翼,不可偏颇。以发展民生,去阻挡民主,是一种严重的错误。

  民主的普遍性与特殊性。民主政治是人类政治文明的共同成果和普遍价值,有着共同的要素。但是,实现民主需要一定的经济、政治、文化条件,而这些条件在不同的国家或同一国家的不同时期可能极不相同,因而,世界各国的民主都带有自己的特征。以民主的特殊性去否定民主的普遍性,认为中国的民主与其他国家的民主没有任何共同之处,正像简单地否定民主的特殊性一样,都是有害的偏见。

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真正的民主,应当体现在政治制度的各个方面和政治过程的各个环节。其中有两个环节最重要,缺一不可。第一个环节是民主选举,第二个环节是决策,这里面包含了协商民主。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不能相互取代。那种认为中国的民主是协商民主,西方的民主是选举民主的观点,是对民主的无知。

  党内民主与社会民主。党内民主是除基层民主之外,推进我国民主政治的又一重点。没有党内的民主,就没有核心权力层的民主。但是,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党内民主不是中国民主政治的根本目标,人民民主才是最终目标。因此,以人民民主去否定党内民主,或以党内民主去否定人民民主,都是对中国民主发展道路的曲解。

简而言之:发展民主是为了造福于我们伟大的人民,造福于我们伟大的国家。

(《经济观察报》3.2 俞可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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