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毅律师认为,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不同的劳动者工资不同,即使加班时间相同,加班工资不一样;即使是同一劳动者,每月加班时间不同,每月加班工资也是不同的。因此,用人单位不能在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中事先固定劳动者具体的加班工资,只能根据他的工资情况和加班时间,按照有关规定依法支付。
至于综合保险费,属于法定的强制保险,是否缴纳劳资双方无权协商。只要劳动者举报或申诉,或被劳动监察部门查实,企业仍然要依法缴纳。最终企业反而增加了用工成本。
(《新民晚报》4.29 梁志明 袁玮文)
[值班总编推荐] 用你我的匠心,托举起繁盛的中国
[值班总编推荐] 把握新形势 擘画新蓝图——习近平...
[值班总编推荐] “健康丝路”为上合注入新动力
启蒙和审美的双重交响
【详细】
秦嗣德:中国传统水墨艺术的人文语境
劳动铸就中国梦
以高质量网络法治建设助力中国式现代化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