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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快递

2009-05-14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狂购百双拖鞋索赔“血本无归”

今年3月,大学学生王曦先后在郑州洪山群光广场负一楼买了crocs拖鞋129双,单价37元。日前,又在同广场5楼,买了同一型号的拖鞋,单价为249元。他觉得负一楼卖的是冒牌货,日前到工商所投诉称,要求商家双倍赔偿,另赔交通费等,共1万元。工商人员调查得知,

两种拖鞋,分别由武汉和福建晋江两家公司供货,因该商标还不是注册商标,无法认定谁是冒牌。工商部门日前决定,对王曦的索赔不予支持。

(《武汉晚报》5.5)

长城上题诗,罚百元

日前,王某随朋友一起游长城,将诗刻在城墙上,并留下大名,后被公安机关发现,处以罚款100元。王某不服,将公安机关告上法庭,结果被驳回。法官认为,王某在长城城墙上刻诗属于损坏国家保护文物、名胜古迹的行为,应予处罚。

(《法制晚报》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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