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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蛋糕”为什么不圆

2009-05-14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近日,国家发改委官员透露,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的意见已经提交国务院审议,有望今年出台,调整的方向是提高劳动所得占国民收入初次分配的比重。但另一则新闻却被人们忽略了:财政部人士指出,当前我国政府财政收入占GDP比重低于国际平均水平,2007年我国政府财政收入占GDP比重约30%,而国际平均水平为40%左右。

前一则新闻说,要将国民收入这块“大蛋糕”更多地分给百姓;后一则新闻则说,政府分得的“蛋糕”还不够多――两则新闻的主旨和方向南辕北辙。

中国的情况有点奇怪:政府财政收入占GDP比重约为30%,百姓收入总额则占22%左右,两者相加只有52%,没法还原成一块完整的“大蛋糕”。而发达国家的这两者相加差不多是100%,能够还原成一块完整的“大蛋糕”。我国国民收入这块“大蛋糕”为什么缺了一大块?这一大块到哪里去了?

这块“蛋糕”当然是存在的,大致有以下几部分:

一是政府收费、罚没等形成的预算外收入,其中的很大一部分转化为“小金库”。中央党校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周天勇透露,2005年各级政府预算外收入达1.3万亿元,而当年政府财政收入为3.2万亿元(其中95%为税收收入)。3.2万亿元财政收入占当年GDP比重也许不高,但若加上政府预算外收入,政府所得占GDP的比重又是多高?

二是国有垄断企业占据了一块“蛋糕”,这些垄断国企的业绩、利润连年飘红,却并不向国家分红,也没有转化为百姓收入,都留在企业的腰包里。

三是腐败吞食了一块“蛋糕”,据经济学家胡鞍钢的研究,腐败所造成的各类经济损失平均每年占GDP的13.2%至16.8%。这部分流进了个人腰包的腐败收入,是不会被统计成政府收入或百姓收入的。

正是由于上述原因,才导致政府叫穷、百姓也叫穷,政府说分少了、百姓也说分少了。但就总体而言,在我国国民收入这块“大蛋糕”的分配上,仍然是政府分得多、百姓分得少,而且政府所分“蛋糕”的很大一部分,“取之于民”并没有“用之于民”,而是“用之于官”。“民富”才能“国强”,小河有水大河满,百姓收入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和二次分配中的比重长期偏低的现象,该扭转了。

(《羊城晚报》5.8晏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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