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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分红竟有双重标准

2009-06-07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2008年上市公司年报大戏已拉下帷幕,据统计,在沪深两市所有发布年报的上市公司中,有将近一半的公司未提出利润分配或转增股本预案。公司如果因亏损不分红尚可理解,但统计数据显示,这732家公司中,有480家公司在2008年实现了盈利。

内地上市公司长期只知道享受向投资者索取现金投资的权利,却鲜少向投资者分红

,早已经成为严重影响中国股市健康发展的一个顽症。更有甚者,是那些既在海外上市又在内地上市、同时又是垄断企业的具有多重身份的上市公司,它们在海外低价上市高额分红,在内地高价上市低额分红甚至不分红。这样的分红制度更让人看不透。

2008年140家“央企”利润全球一枝独秀,差一点点就赶上美国500强利润总和,但向国家上缴利润却不到10%。中石油在美国上市融资不过29亿美元,上市四年海外分红累计高达119亿美元。“海外投资者”每年的分红所得都超过投资总额。2007年,中石油向纽约等股民散掉600多亿人民币的真金白银。我们的A股股民,反而折掉了60%的老本。中国全部上市公司,在18年里给全体股民的分红总额刚刚超过2000亿元人民币。

于是乎,股票市场在西方信托关系成熟的国家和地区,是民众分享社会财富的重要方式。而在中国内地,股市成为上市公司的提款机,上市公司尤其是垄断企业又成为“海外投资者”的提款机。

(《新民周刊》2009年第21期 童大焕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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