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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局认可厦航“黑名单”

2009-06-07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2003年8月27日,厦航宣布航空安全员转制空中警察名单,范后军未列其中。范后军不服,多次找相关领导反映情况,其间他被停止了空中飞行任务。2004年9月1日,双方终止劳动关系。

由于此前双方的矛盾,厦航认为范后军可能会对厦航安全构成威胁。范后军离开厦航后,数次购买到厦航的机票后都被拒载。去年9月,范后军

以侵犯人格尊严为由,将厦航和中旅售票处诉至法院,要求赔礼道歉并偿赔6万余元。

此案日前在北京朝阳法院再次开庭。范后军向法庭提交了新的证据――今年5月11日签发的离婚证。出庭作证的范后军邻居王女士说,自“黑名单”事件被曝光后,原本和睦的范后军夫妇开始经常争吵,范妻说受不了背后被人指点是“恐怖分子”的家属。

此次审理前,法院向民用航空局发出公函,对限制特定个人乘坐航班的规定和惯例等相关情况进行询问。民用航空局回函称,目前国内对此并无相关规定,但根据国际民航组织的相关规定和国际上有航空公司自设黑名单的惯例,厦航“有权拒绝运输其认为对其运输航空器构成潜在威胁的人员”。

厦航表示,在接到范后军女儿出生的证据后已不再拒绝他乘厦航班机。此案未当庭宣判。

(《新京报》6.3 张太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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