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死亡者抚恤金确定
《乌鲁木齐“7・5”事件无辜死亡者、伤残者抚恤办法》草案即将出台,草案中确定,对事件中无辜死亡的群众,一次性发放特殊抚恤金每人20万元、丧葬补助金每人1万元。
(《法制晚报》7.11)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规定指出,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
(《北京晨报》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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