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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份申请与18份回复

2009-07-30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181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008年12月30日,南阳市市民王清向全市181个行政部门递交了包含7项政府信息公开的书面申请,这些部门上至南阳市市委下至一个区的蔬菜办公室。7项申请内容是:

1.公开单位主要领导成员名称、履历、分工,以及各部门具体职能、通信地址、负责人名称、举报电

话和举报电子信箱。

2.公开2007年和2008年工作目标和具体实施情况。

3.公开2007年、2008年,对各项财政专项资金、专项经费的分配、使用情况,以及职务消费、公款报销、公务接待、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车辆费、固定资产购置费,购买小汽车费用、公款出国等具体信息。

4.公开单位领导同志2007年以来实际接待群众人数。

5.公开2007年至今用于联系群众、办理公共事务的电话或者电子信箱实际答复次数。

6.公开公务车台数,专车台数、车辆维护费用、燃油费用、专职司机工资支出数额。

7.公开机关编制数额,实际在岗人数,是否有超编情况。

此前,供职于南阳广播电视网络公司的王清,于2008年8月7日曾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向南阳市房管局、国土局、规划局和建委,提出申请公开一家楼盘的登记备案信息,这四个部门均没有在法定期限内回复。随后,王清向南阳市卧龙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卧龙区法院判决上述四部门应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给予答复。

  收到18份“无效”回复

王清此次递交的181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在法定期限内只收到了18份回复。这些回复绝大多数是“无效”回复。

南阳市卧龙区国土资源局寄给王清的信中,只有一份空白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南阳市地方税务局的答复:一、关于第1、2项信息,请你到南阳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部门信息”获取;二、关于其他信息,没有公开依据。

南阳市国家税务局的答复:一、对您申请书第一项的申请要求,我局已通过南阳市国家税务局12366网站予以公开,请自行查阅;二、对您申请书第二项至第七项的申请要求,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无公开依据。

南阳市工商局宛城分局的答复:关于您申请提出公开的第3、6、7项政务信息,属于内部管理事务类信息,未列入政务公开范畴,暂不予公开。落款是南阳市工商局宛城分局,连单位的公章都没有。

南阳市民政局的回复,是这18份回复中最为详细的,但这份回复的落款,只有日期,没有单位公章。

“凡是在回复中提到的网站,我都多次登录,根本就没有我申请的内容,有的网站甚至连页面都打不开”。为递交这些申请,王清称花费了超过1000元的纸张、邮寄费用,而他每月的收入只有836元。但将这些书面申请函寄出后,王清却受到了来自多方面的压力。

  具备人财物缺乏勤政观

南阳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主任潘建国说,《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实施以后,南阳市政府投入200万元专款,建设政府门户网站,专门成立了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配置了设备和人员,负责指导、规划、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南阳市所属的县级部门也都建立了一整套制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记者在潘建国的办公室,和他共同打开了南阳市教育局的网站,共有两项内容。第一项是“市教育局规范性文件”,记者点击后看到,里面的内容都是教育局的各种活动通知。第二项是“依法应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点击后是空白,没有任何内容。

记者又打开了南阳市卫生局的网站,在信息公开目录下,共有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等7个栏目。其中医疗机构服务信息和规范性文件栏目中,没有任何内容,其他栏目中的内容,落款时间均为2008年5月4日。

(《?望》2009年第29期秦亚洲程义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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