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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债还要我来还吗

2009-08-30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2005年,我父亲得了喉癌要做手术,住院押金2万元,全靠亲戚朋友帮助才凑够。父亲出院后,基本上失去了劳动能力,可接下来的治疗还需要用钱。旧债没还上,又欠下了新账。今年6月父亲过世,留给我和母亲三间空荡荡的自建房,所有东西加在一起也超不过3万元,除此之外就是5万元的债务。我现在每月不足2000元的工资,赡

养母亲再加养活自己还行,再还债就困难了。像这种情况,父亲留下的债务还要我来还吗?

【律师解答】:

父亲留下的债务,儿女要不要偿还,这得从法律和道德两个层面上来讲。《继承法》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这就是说,一个人死亡后,其生前所负债务以他的遗产来偿还,遗产不足以偿还的,包括继承人在内的其他人均无法律上的偿还义务。

“父债子还”没有法律依据,但从道德的角度来讲,这笔钱还是应当还的。在你父亲身患绝症时,有那么多亲戚朋友借给他钱治病,理应回报。你可以与亲戚朋友协商,承诺偿还父亲的债务,并请求在还款期限上宽延时日,相信大家是会同意的。

(《中国妇女・法律帮助》2009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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