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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曝光醉驾者需法律“撑腰”

2009-11-12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从11月6日起,南京开始通过媒体曝光醉酒驾车者,首批公布的名单共有106人。这一举措引起了广泛争议,支持者认为对醉驾者、其他司机可以起到警示作用,反对者则认为要谨慎,公开曝光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授权。尽管如此,交管部门依然认为曝光不侵权,曝光还将继续发布。

在我看来,实施“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拘留

15日”后,面对屡禁不止的醉驾,不妨再增加一些严厉的惩罚手段,以“杀一儆百”。但是,惩罚手段要有法可依,不能由权力部门自己说了算。

交管部门称,曝光的都是违法行为的,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曝光醉驾者究竟符合哪些法律规定?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对醉驾者的处罚明确为暂扣和吊销驾驶证、罚款、拘留等三种形式,并不包括曝光醉驾者个人信息。

显然,如果没有详细的法律规定为执法部门撑腰,不仅执法的威慑力有限,更重要的是,可能造成交管部门执法时乱作为。因此,治理“醉驾”一方面需要法律来警示教育违法者和广大司机,另一方面也需要法律对交管部门的权力进行约束,惩罚醉驾者应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其实,展望世界,治理酒驾比较成功的国家都有若干共性,首先就是立法上从严,将醉驾上升到了刑法的高度。

(《羊城晚报》11.7 冯海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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