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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供热体制改革举步维艰

2009-11-12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作为全国供热体制改革试点,哈尔滨市供热体制的改革紧锣密鼓地展开。实施联片并网改造,撤并分散供热锅炉,整合供热资源,并规定凡在集中供热热网覆盖的地区,不得新建燃煤供热锅炉,最大限度地发挥供热资源的功效。

然而,自2005年年末开始,政府陆续投资过百亿元,至今,哈尔滨市的集中供热普及率仅由原有的5

2%提升至64%。供热体制改革到底为何难推动,记者在哈尔滨市作了实地调查,发现了不少问题。

南岗区宣庆小区一位负责供热的工作人员透露,他们“一年就指着这点儿钱了”,在现有的小锅炉供热情况下,一天给3遍气,根据天气冷暖还可以自主决定烧多少煤。这样一来,他们可以最大限度地省下经费用于员工开支。而按照现有并网规定,限期并网的单位要向接收的供热企业缴纳并网费,每平方米40元左右,如果交出小锅炉供热权,他们不光彻底丧失了收益,还要往外拿钱,员工就只能下岗了。

哈尔滨市环保局统计数据表明,全市自2005年以来,每年都下达限期并网的政府令,但执行的效果并不好,平均每年只能完成任务目标数的一半。

对此,一位管理学专家认为,对集中供热这一项目,政府如不能强制推行,以致于出现你建你的,我供我的,集中供热弃置一旁,小锅炉供暖一如既往……这种行为无疑造成巨大的投资浪费。

而业内人士则认为,政府部门在加强并网减排监管力度的同时,也应该同时推出相关办法,尽量减少小锅炉退出的成本。如果按照现行办法,迫使小锅炉单位“赔了夫人又折兵”,其推行难度可想而知。

哈尔滨市供热管理部门的人士认为,他们在执行法规时权力有限,没有处罚权,只有协调权。近年来,哈尔滨市供热发展很快,但供热特许权经营管理方式没有相应地建立起来,供热行业没有进入和退出的条件门槛,供热企业可以弃管而不受到惩罚,对于供热已经不再盈利的区域就放弃,对于可以盈利的就不并网,管理部门没有取消他们供热资格的权力。

(《法制日报》11.5 郭毅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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