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开新修订的《本科学生学则》中明确规定:“受处分的期限为:警告,3个月;严重警告,6个月;记过,9个月;留校察看,12个月。”
南开大学教务处处长沈亚平介绍,曾经受到处分的大学生在毕业多年后仍然背着“处分”的包
(《中国青年报》2010.1.7 张建新 剑慕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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