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院的护士刘某还以“不用药伤口不能愈合”为由,迫使姬女士购买相关药物。当日,姬女士刷卡消费共计31280元
经调查,2007年6月至2008年6月,北京智美医疗美容诊所,打着“免费美容”的幌子将顾客吸引入店后,强行向顾客推荐并实施美容服务项目或让其购买产品,违法所得达10万余元。
近日,西城法院认定,该美容诊所构成强迫交易罪,被处罚金10万元。该院经理、主管、主任医师、护士4人也分别被判2年至11个月有期徒刑。
(《法制晚报》1.7 李奎文)
[值班总编推荐] 用你我的匠心,托举起繁盛的中国
[值班总编推荐] 把握新形势 擘画新蓝图——习近平...
[值班总编推荐] “健康丝路”为上合注入新动力
启蒙和审美的双重交响
【详细】
秦嗣德:中国传统水墨艺术的人文语境
劳动铸就中国梦
以高质量网络法治建设助力中国式现代化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