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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政府打击逃税为何被批

2010-02-11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2月2日,德国财长朔伊布勒说,德国计划向线人购买涉嫌逃税者在瑞士银行的账户资料。2008年,德国从一名线人处购买列支敦士登银行客户资料,查处数以百计逃税者。据估计,德国政府借此可能追回大约1亿欧元税款。由于瑞士银行的账户资料疑为内部员工窃取所得,德国政府计划购买的表态招致瑞士方面不满。

德国《

明镜》周刊刊文《德国不必为了抓逃税者而成为骗子》称,默克尔政府的计划是危险的:国家不能通过徇私枉法来服务于自身利益。德国总理默克尔认为理应采取一切措施获得那些资料。这难道就是德国政坛的正义观:为了抓骗子,自己就要成为骗子?

美国《福布斯》周刊刊文《德国的税务诱饵与瑞士》称,据说德国当年掏700万美元购买德国逃税者在列支敦士登银行的资料,自此至今已有2.5亿美元税款被补缴。这听起来是一笔不错的“生意”,前提是

你确定一些棘手的“无形资产”毫无价值,例如隐私、法治和对国家权力的谨慎限制。尽管瑞士反对,然而德国有实力购买和使用这些材料。实力是一回事,而法律和哲学问题则是追问一个国家是否应该鼓励以非法举动完成号称神圣的执法目标。试问德国税收本身是否也存在问题?假设德国的税收不高,那么就不会有那么多对瑞士账户的需求。

媒体的批评并不是指向德国政府打击逃税行为本身,而是针对其以非法手段获取相关资料。一句话,国家行为不能仅仅追求正义的结果,更要追求程序正义。

(《新京报》2.7 方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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