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不能让降价药品“死去活来”

2010-03-16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国家发改委去年10月公布了国家基本药物的零售指导价格,涉及降价的600多种药品,平均降幅12%左右。但这一让利于民的政策却并没有让群众感到实惠。

全国人大代表、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院长徐秀玉日前表示,“其根本原因在于每次调整药价后,被列入降价目录的药品很快就会从市场上消失,出现‘降价死’

,而不久后,降价药又改头换面重新登场,价格甚至比以前更高。”

徐秀玉认为,导致降价药品“死去活来”有很多因素,一方面药企非正常竞争十分激烈,当降价药品无利可图或利润小时,药企让它“死去”不可避免;另一方面,由于新药审批等方面存在监管漏洞,一些成分相同的所谓“新药”层出不穷。

“避免降价药品一次次‘死去活来’,就要建立一套完整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徐秀玉代表说。首先要建立低价药品生产补偿机制,对患者需要而廉价的药品给予适当补助,对生产供应基本药物的药企给予税收等方面的优惠。其次,要统一药品名称、价格,方便群众识别。第三,要建立信息跟踪和反馈机制,在药品审批、试验、审评等环节严格把关,不让企业“新瓶装旧药”。

(《中国青年报》3.10 徐宜军文)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