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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起征点多少才合适

2010-03-16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人力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杨志明透露,正在研究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减轻普通劳动者的税务负担。

提高到多少合适呢?

首先,要看个税开始起征时的标准。我国1981年开征个税。90年代初职工平均工资约为每月60元,而起征点为800元,大约为月工资的13.3倍;目前起征点调高到1600元,2009年城镇职工月平均

工资约为2000元。而如果按13.3倍计算,个税起征点就应该是在26600元。早年的个税具有惩罚性的奢侈税意味,目前的个税则成为工资税。考虑到政府的财政能力,个税起征提高到5000元至万元是可以接受的。

其次,要补上去年个税变相上升的缺口。2009年12月财政部将交通、住房、通讯等福利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须缴纳个人所得税。

最后,个税起征点要保障民众的购买力不降低,因此,提高个税起点应该与CDP挂钩。

(《解放日报》3.9 叶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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