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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正在深度侵入汉语

2010-03-18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Erin Manning是一位居住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洛杉矶的专业摄影师、教师和电视工作者。电视观众将Erin视为The Whole Picture的最佳主持人,The Whole是HGTV-HD和DIY网络推出的、获得TELLY大奖的数码摄影秀。”这段话摘自2009年2月北京一家出版社出版的《人像摄影》,是出版者对该书作者的介绍。像这样汉英混杂的文字
并不少见,其因何在?

第一大原因:对外来语,不经翻译,直接以英语字母形式楔入汉语。

中国改革开放,中外交流迅猛扩大,英语如潮涌入。人们在忙碌中有一个“小小的疏忽”,没有将外来语完全汉化,部分英语楔入汉语。

首先是英语缩略语在汉语出版物中广泛使用。GDP、WTO、NBA、CPI等逐渐成为高频词。

第二类情况是科技新词、品牌名称、专业术语不加翻译。例如:IT、web2.0、iPhone……

第三类情况是人名、地名、企业名、单位名不翻译。

第四类情况,一个英语单词或一个字母成了汉语造句中的一个词素,例如:“经销商PK品牌商”。

第五类情况,中国人用英文字母取名,或者直接取英文名;公共建筑用英语名。

  第二大原因:中国知识分子对英语侵入汉语缺乏应有的警惕,缺乏清醒的文化自觉。

我们前辈对英语缩略语早有正确的处理办法。比如,石油输出国组织的英语缩略词是OPEC,约在上世纪60、70年代传入中国,就将它音译汉化为“欧佩克”。到了上世纪80年代、90年代至今,同样是英语缩略语的WTO、GDP等却直接嵌入汉语。

同样是流行性疾病的名称“非典型流感”,2003年国人将它称为“非典”,可到了中后期报刊上又都改为“SARS”。今年的甲型H1N1,就干脆是汉英混杂了。

中国的知识分子为什么就丧失了警惕性呢?这个时期一个重要的时代背景,便是全民学英语。于是,中国知识分子,不仅对英语侵入汉语不警惕不抵抗,而且欣欣然接受并且有意为之。

在出版物上和媒体上出现的汉英混杂,对搞乱汉语的作用又远胜互联网和日常说话。因为:这里既向大众传播,又起着示范作用;还作为历史记录传于后世。

汉语是中华文化的基因和基石,它是中华文化的载体,它关乎文化认同,民族认同,关乎国家统一,是中华文化的命根子。汉语延续五千年不衰,是世世代代知识分子薪火相传继承发展的。难道到了我们这几代知识分子手里,要传下去一种汉英混杂、不汉不英的“汉语”吗?

  第三大原因:法律不完善,执法不严格,国家对通用语言文字的社会应用缺乏及时有效的指导、规范、管理。

先说第一个问题:法律不完善。

200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下文简称“语言文字法”)对规范语言文字起了重大作用。但失之简单,缺乏操作性。对外国语言在汉语文出版物上的使用只有两句话,即第二章第十一条:“汉语文出版物应当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汉语文出版物中需要使用外国语言文字的,应当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必要的解释。”

现在的语言文字法立法已经10年。汉英混杂、字母词等等英语侵入汉语的问题,或许当时刚刚冒出来,当时还看不准;而今,它已经为盛为烈为害了,修改语言文字法,制定配套法规,已经是时候了。

再说第二个问题:执法不严格,监管漏洞多。

语言文字法明确规定了政府是执法主体:“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由国务院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负责规划指导、管理监督。”1998年,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并入教育部,教育部设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的主要职责就是: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这是法律赋予的权力。语言文字法还规定了国务院语言文字工作部门之外其他有关部门的职责,规定了地方政府和其他有关部门的职责。

建议各级政府新闻出版部门设立通用语言的监察机构,对所属的报纸、书籍、杂志等等汉语文出版物进行巡查监管,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批评,及时制止。

第三个问题:外国专有名词和科技术语的翻译规范审定不及时。

当今世界科学技术迅猛发展,新理论、新概念、新材料、新工艺、新品种、新型号不断涌现,与之同步的科技术语产生的数量大,传播速度快。

建议国务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组织一个统一权威高效的翻译规范委员会,专门负责外国人名、地名、外国专有名词、科技术语的翻译规范工作,建一个官方网站。一有新词出现,立即组织翻译审定,在官方网站公布。

(《文汇报》2.28 傅振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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