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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对付骚扰她雇凶“醉死”前夫

2010-03-23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丈夫恶习 导致分手

1964年,王丽芬出生于重庆市涪陵区的一个普通家庭。由于家境不宽裕,王丽芬初中毕业后便辍学打工,后经父母打点,成为涪陵区食品站的一名职工。

1987年,王丽芬与大她3岁的杜军正式登记结婚。婚后不久,杜军便染上了赌博恶习,夫妻俩经常发生

口角。1999年,王丽芬所在的食品站裁员,王丽芬不幸下岗。此时,杜军已嗜赌成性,找王丽芬讨债的债主越来越多。后来,杜军又喜欢上了酗酒。有时三更半夜醉得一塌糊涂回到家,王丽芬稍有不从,便遭到一阵拳打脚踢。2005年的一天,再一次遭受到丈夫的皮肉之苦后,王丽芬决心结束这段婚姻。

最终,经法院判决,王丽芬与刘明离婚。

前夫骚扰 不堪忍受

离婚后不久,王丽芬在一家水果店里找了份做营业员的工作。由于工作出色,水果店老板刘明对她赞赏有加。同是单身的两人经常在一起交流,久而久之走到了一起。2006年秋,两人商定在2007年春节举行婚礼。

2007年春节前夕,当王丽芬打点好店里的事回到住所时,她远远地发现自家门前蹲着一个邋遢得不成人样的男人,走近一看,正是前夫杜军。见到王丽芬,杜军说道:“恭喜你要结婚了!你过上好日子可不要忘了曾经和你同甘共苦的我呀,给我5000元钱解决下温饱吧!要不,我就将你的婚事搅黄……”

王丽芬气得捶胸顿足,但又无计可施。王丽芬选择了妥协,将自己辛苦攒下来的5000元积蓄交给了杜军。不过,在王丽芬的一再要求下,杜军信誓旦旦地保证以后再不来骚扰王丽芬了。

可是,杜军很快将5000元挥霍一空,再次向王丽芬要钱。为了婚礼顺利举行,王丽芬不敢怠慢,满足了杜军的要求。就这样,杜军隔三岔五找王丽芬要钱,很快就把王丽芬的所有积蓄挥霍光。最后,王丽芬不得不将刘明交给她办婚礼的钱也拿给了杜军。

不久,发现了端倪的刘明得知真相后,气冲冲地拉着王丽芬去找杜军算账,两人话不投机很快就扭打起来,最后在民警的劝解下,刘明才愤愤不平地离开。

然而,就在刘明和王丽芬准备举行婚礼前的一个周末,刘明被人打成重伤,住进了医院。当晚,王丽芬回到住所时,却再一次看到了守在家门口等候多时的杜军。王丽芬实在不愿意看到刘明因为自己再次受到伤害,决定在刘明伤好后向他提出分手。

为求平静 伺机报复

王丽芬的善良让杜军看到了她的软弱,于是变本加厉地骚扰她。在接下来的时间里,王丽芬的三次爱情皆在杜军的搅和下宣告失败。

无尽的骚扰,痛苦的回忆,让王丽芬不堪重负。这时,王丽芬脑海中突然闪现一个恶念――只有杀了杜军,才能过上平静的生活。

想到杜军平日喜欢喝酒,何不从这方面下手呢?

2009年4月中旬,王丽芬了解到,一般健康人每一小时肝脏的解毒功能只能排解30毫升酒精,换言之,500毫升50度的酒起码需要8小时才能排解完毕。如果在短时间内大量饮酒,酒精停留在体内便会引起酒精中毒,轻则伤身,重则夺命。想到杜军酗酒如命的习性,王丽芬决定,用酒“醉死”他!

王丽芬敲定行凶方案后,仔细将身边信得过的朋友筛选了一遍,终于将目标锁定在能够为自己“两肋插刀”的朋友魏玲和魏琴身上。

姐妹杀手 温柔夺命

2009年5月初,王丽芬按计划把魏玲和魏琴约了出来。在一家餐厅内,王丽芬将精心策划的温柔行凶方案娓娓道来:“杜军是做保险业务的,我们可以利用工作借口,将他约出来后神不知鬼不觉地灌醉他,直到他酒精中毒。”

魏玲和魏琴清楚制造命案的利害关系,她们当时并没有接下这个棘手的活。后来,魏玲和魏琴几经权衡,最终决定帮王丽芬除掉杜军。

6月28日上午,王丽芬找到魏玲,让她当天实施作案,并递给她800元钱作为喝酒的开销。下午5时许,魏玲拨通了杜军的手机。

“杜先生吗?我想为父母购买保险,想咨询一些细节问题,不知你什么时候有空出来面谈?”多日以来没有接到业务的杜军此时正为生活担忧,听说有业务主动找上门来,当即便答应下来,并如约来到公园见面。

不久,魏玲和魏琴也驾车赶到了约定地点,三人经商量,决定到白涛镇农家乐吃饭。席间,杜军主动点了38度的劲酒……在她们的恭维和劝酒声中,杜军喝下了1000多毫升劲酒,醉得一塌糊涂。

随后,魏玲和魏琴将醉得不省人事的杜军拉到农家乐附近的马武路口外,扔到公路边的水沟里。

良心不安 投案自首

第二天上午,附近的一个农民发现躺在水沟里的杜军,遂拨打了报警电话。警方赶到现场时,确定杜军已经死亡多时。经过法医鉴定,杜军系酒精中毒死亡。警方经分析后认为,这是一起谋杀案,将当天与杜军一起喝酒的人锁定为嫌疑人。

7月3日,就在警方搜集证据时,王丽芬由于良心不安,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如实交代了作案事实。随后,魏玲、魏琴也被公安机关抓获。

王丽芬的辩护律师认为,本案被害人有一定过错,本案系婚姻家庭纠纷引起,应不同于一般的暴力故意杀人案件,被告人有自首行为,主观恶性不深,社会危害性不大,请求法院考虑特定情节从轻处理。杜军的母亲及兄妹也认为,杜军生前有对不起王丽芬的地方,愿意谅解王丽芬,请求法院从轻处罚。

2009年12月21日,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王丽芬、魏琴、魏玲因犯故意杀人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7年和6年。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检察风云》2010年第6期 俊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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