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宣武法院判决,李强一家人将陈女士的房屋腾退交由陈女士自用。请问,法院为何这样判?
【律师解答】:
陈女士作为房屋的所有权人,有权对其拥有的房屋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李强一家三口虽因与陈女士之间存在亲属关系而在陈女士的房内居住,但并未取得合法的使用权。
另外,李强夫妇二人在它处另有住房,且将其出租,长期在陈女士的房内居住,侵犯了陈女士作为房屋所有权人的占有、使用及处分权,现陈女士要求李强一家人腾退房屋,理由正当。
(《法制晚报》3.19)
[值班总编推荐] 假靳东并不好笑,公共讨论不应失焦
[值班总编推荐] 习近平同匈牙利总理欧尔班举行会谈
[值班总编推荐] 中国外贸“新” ... 外贸提质增效 ...
【四海文心】三评“过度娱乐化”
【详细】
“群岛哲学”视角下的个体意识与生活哲学
教育引领青年深刻理解和把握中国式现代化
要在系统阐释中教育引领青年,牢牢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深刻理解中国式现代化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与实践逻辑。【详细】
互联网企业健康发展的关键是什么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