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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没人向劣质影视产品索赔

2010-03-25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每年3・15,是不少企业或厂家集体头疼的日子。但有一帮人,3・15的到来毫不耽误他们挣钱――这便是那些生产了无数劣质电影、电视剧的导演们。

奇怪的是,劣质影视剧的受害者无人向生产者提出索赔。

即便索赔,劣质影视剧的质量如何判定,对观众究竟造成了怎么样的伤害,精神损失赔偿多少合适,这些

需要消费者自己举证的问题,难度实在有些大。所以,当影视产品的消费者是最吃亏的,感觉上了当,也没地方说理去。

向劣质影视产品索赔并非没有对象,一可以告导演,没有金刚钻别揽瓷器活,烂片烂剧占用公用资源就不对;二可以告影院,作为“经销商”,为劣质影视产品提供了销售渠道,属于典型的“助纣为虐”;三可以告投资商,作为劣质影视产品的“幕后主使”,唯利益至上;四可以告影视产品管理部门,拍摄前的剧本审查和拍摄后的成品审查,两道程序究竟哪里有疏漏……

建议设立专门的影视产品质量鉴定机构,只要投诉数量达到一定的数字,就要对该产品进行立项调查,依据质量低劣程度,分别给予停映、停播,拷贝召回,退票、赔偿等惩罚措施。

(《工人日报》3.19 韩浩月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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